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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雅漾-等祛痘產品-偽藥妝-抗敏感不刺激全是噱頭

        發布時間:2014-06-15    瀏覽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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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本文核心:
          仙女愛美:《雅漾-等祛痘產品-偽藥妝-抗敏感不刺激全是噱頭》核心內容為:雅漾 等祛痘產品 偽藥妝 抗敏感不刺激全是噱頭......


            

            10品牌祛痘產品檢測報告三:

            功效宣傳無依據 雅漾、WIS、Be+DOOK系偽藥妝

            眼下,市面上各種祛痘產品爭相進入市場,除了公交車、地鐵、電視播放廣告之外,微博營銷也愈演愈烈。其中,不少產品打著藥妝或者植物萃取的名義吸引消費者。但事實是否如此呢?

            2014年4月,記者送檢了雅漾、如新、曼秀雷敦、嬌蘭、軍獻、采詩、李醫生、WIS、比度克、相宜本草以及片仔癀等10款市面上祛痘產品,檢測其抗生素、激素以及pH值,以期告訴消費者如何“戰痘”。檢測結果顯示,采詩的產品含有高劑量違禁抗生素,而各品牌的產品pH值差異較大,消費者難以辨別。

            同時,記者調查了解到,更為現實的情況是,愛美人士所追捧的祛痘、美白產品只是普通的化妝品,并非藥妝或有特殊用途的產品。這與消費者的期望有一定差距。

            “祛痘”不是功效?

            在國家衛生部頒發的《化妝品衛生管理實施細則》中,只規定了9類特殊用途化妝品:育發、染發、燙發、脫毛、美乳、健美、除臭、祛斑防曬等化妝品。其中并不包括祛痘產品。

            特殊用途化妝品與非特殊用化妝品有什么區別呢?

            “特殊用途化妝品是指用以改變人體局部狀態,或是促進人體美,或是消除人體美不利因素的一類化妝品。此類化妝品的特點是帶有半永久性裝飾性,或帶有治療作用。特殊用途化妝品必須經過衛生部門的批準,取得批準文號后方可生產銷售。”山西省食藥監管局保化處處長王鮮梅曾表示。

            如此說來,“祛痘”這類產品似乎也帶有治療的效果。但護膚達人鎖骨告訴《消費者報道》記者,目前國家的特殊用途化妝品沒有祛痘這一項。

          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的《化妝品衛生安全技術規范》(征求意見稿)(以下簡稱“征求意見稿”)中要求,特殊用途化妝品應符合相關理化、微生物學、毒理學和人體安全性等試驗項目的要求,還應有相應的產品功效性評價資料。

            但非特殊用途化妝品(即除9類特殊用途化妝品以外的其他化妝品)則只要求符合理化、微生物和毒理學的要求。

            也就是說,“祛痘”作為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既不需要人體安全性試驗,也不需要產品功效性評價資料。這樣一來,企業也省去了長時間的審批過程。

            不僅如此,在征求意見稿中還規定:化妝品標簽不得宣稱療效,不能欺騙和誤導消費者。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,“祛痘”本身就是一種功效的宣稱。

            廣州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皮膚科黃卓輝認為,對于祛痘類的產品,目前在監管上還不夠嚴格,很多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產品,其功效成分并未經過國家評估,因此效果甚微。

            對于上述問題,本刊記者詢問了此次送檢產品的幾家企業,其相關負責人均告訴記者:“我們是按照國家的規定產生的。”

            其中采詩化妝品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李春山還表示:“我們對產品的定義是具有美容效果,并不是通常所說的祛痘。”

            祛痘產品沒有“祛痘”效果,而是美容產品,這似乎有些矛盾。畢竟祛痘屬不屬功效宣傳?本刊記者就此咨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,但目前尚未獲得回復。

            國外“祛痘”產品似藥非藥

            據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解釋,祛痘、去屑這類產品既屬于化妝品,又屬于藥品,它們需要同時遵循化妝品和藥品的要求。

            根據美國《聯邦食品、藥品、化妝品法案(FD&C Act)》,除染發添加劑以外,化妝品產品及其成分不需要獲得FDA批準就可以進入市場。但是藥品必須在入市前經過“新藥申請”(NDA)程序或者符合特殊藥品種類名冊規定。這些名冊默認的非處方藥成分通常是安全有效的。

            目前,FDA已公開了很多種類的非處方藥名冊,其中包括粉刺藥物、去屑成分、防曬劑等。

            在標簽方面,化妝品產品和非處方藥需分別符合相應規定。對于既是藥品又是化妝品的產品則需要符合兩種標簽規定。比如藥品成分必須按字母表順序標明為“Active Ingredients”(有效物質),接著是化妝品中的活性成分。

            據記者了解,在中國《化妝品衛生規范》以及征求意見稿中,并未對祛痘產品中的有效成分進行列舉。

            黃卓輝告訴記者:“在法國,有些祛痘產品也可以在化妝品柜臺購買,但是這類產品需要有醫生的醫囑才可以購買。”

            北京中醫院皮膚科副主任楊嵐也表示,“祛痘這類功效性的護膚品應屬于醫用化妝品,應由一些專業的部門進行規范。”

            本刊此次檢測中的雅漾、WIS、Be+DOOK都宣稱自己是藥妝,但實際上在中國并沒有區分“藥妝”和普通的化妝品。對于目前興起的“藥妝”標榜“抗敏感、不刺激”,更多是商業噱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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